各有关部门:
按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和院领导指示,拟于本周六上午召开自评报告撰写工作讨论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会议时间
2024年12月28日(星期六)上午9:00
二、会议地点
行政会议室
三、参会人员
(一)院领导:唐雪莲院长、郑友军副院长
(二)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(院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实验与设备中心、组织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、招生就业处):具体负责该指标《自评报告》撰写的处领导和拟稿人。
(三)成都校区管委会:具体负责《异地校区情况说明》撰写的处领导和拟稿人。
(四)评建办、教务处有关同志。
评建办(教务处代)
2024年12月24日